中国近代图书馆图书出版的书业性质

发布时间:2018-03-01浏览次数:54


摘要:中国近代图书馆不少在编目、流通等常规业务之外,由于传统的渊源,也进行出版印行活动。文章从图书的出版、印刷与发行,出版图书的广告,出版图书的书评,出版图书的呈缴四方面介绍中国近代图书馆图书出版的书业性质;指出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图书出版是中国近代出版业的一定补充,也是近代出版史和近代图书馆事业史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数字化时代具有“观照当代,展望未来”的功能

关键词近代图书馆  图书出版  书业  出版史  图书馆史

 

清末民国时期,出版、印刷、发行三个行业的关系错综,界限模糊,统称为“书业”。因此一个书业机构要么身兼出版、印刷、发行三职,要么兼具出版、印刷或出版、发行两职。中国近代图书馆虽不属严格意义上的书业,但就其业务活动之一的图书出版而言,一般具有上述书业机构的性质。下面从图书的出版、印刷与发行,出版图书的广告,出版图书的书评,出版图书的呈缴四方面述说中国近代图书馆图书出版的书业性质。

 

一、图书的出版、印刷与发行

中国近代的新式图书馆不少在编目、流通等常规业务之外,也出版图书。据文献检索统计,中国近代图书馆出版的图书至少1701种,其**版年份可考的为1607种,责任者可考的为1647[1]。另外,有的图书馆除出版图书外,还兼办印刷、发行业务,即除出版图书之外,也兼办图书印刷、发行或两者之一的业务。

兼办印刷、发行,即图书馆办理印刷、发行业务,如毛雝编《中国农书目录汇编》即由金陵大学图书馆印行。有的还设立专门的印刷发行机构,负责馆内外书刊印刷和发行工作。如浙江省立图书馆1909年成立时就附设印行所,分印刷、发行两部,19321月改设木印、铅印、发行三部[2],后又改设印行所(分木印、铅印两部)、发行处[3];国立中央图书馆筹备时期就设印刷所、发行部。也有的图书馆所设的印行机构,仅负责本馆书刊印刷和发行等工作,如江西省立图书馆在文献部下设印行股,主持本馆一切印刷事宜,发行所印书籍,但不得招揽馆外印刷事务[4]

兼办印刷,即图书馆办理印刷业务,如1934年绍兴县立图书馆铅印宗先谦编《绍兴县立图书馆通常类书目》。有的还附设印刷机构,如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图书馆设印刷所承印该校相关机构(如教育处编审委员会)编写的书籍[5]。另外,为提高发行量,针对不同读者的需要,一些图书馆刊行的书籍有的也提供不同价格的印本,如1933年国立北平图书馆出版的赵士炜编《宋国史艺文志》,有毛边纸、连史纸两种印本,分别定价8角元和1[6]

兼办发行,即图书馆办理发行业务,如国立北平图书馆发行中华图书馆协会1933年出版的朱士嘉编《官书局书目汇编》,清华大学图书馆发行该馆1936年出版的施廷镛编《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丛书子目书名索引》,地质图书馆发行该馆1930年出版的翁文灏著《锥指集》。有的图书馆附设发行机构,如奉**书馆(今为沈阳市图书馆)附设的发行所,发行本馆出版的图书,其中发行的1910年出版的《图书馆教育》,是我国出版的第一部图书馆教育的译作,最先将术语“图书馆学”和“图书馆教育”引入我国[7]

图书馆兼办发行,与我国近代缺乏专门的书刊批发机构有关。因此,图书馆对于其出版图书的发行,会像近代书业一样,通过零售、邮购、代销、交换等方式进行。这些可从当时图书馆刊载的图书邮购目录看出。零售、邮购,如1931年第3/4期《图书馆学季刊》和1932年第2期《无锡图书馆协会会报》刊载的《无锡县图书馆刊行与寄售书籍》,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了无锡县图书馆刊行的《秋水集》等8种图书的书名、著者、版本、纸质、册数、装订、价值、邮费(包括挂号费)。代销、交换,如193811月出版的第120期《燕京大学图书馆报》中的《燕京大学图书馆出版书目》写道:“以上各书如蒙订购请与北京隆福寺街文奎堂书肆接洽,有愿以书籍交换者请迳函北京燕京大学图书馆。”近代图书馆发行所出图书,也会像一般的书业机构一样,编辑、刊印发行单行本书目。据《民国时期总书目》,国立北平图书馆、国立中央图书馆、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浙江省立图书馆、广东图书馆、云南图书馆等都曾编印该馆的出版发行书目。例如,193910月,国立北平图书馆刊行其编辑的售书目录《国立北平图书馆出版书籍目录》,包括报告概况指南、期刊、辑李慈铭遗著、珍本丛书、影片及拓片、其他、国立北平图书馆委托出版家代为发行书籍目录、停版绝版书目、中华图书馆协会出版书籍目录等,每种书名下均注明编著者、册数、价格[8]

 

二、出版图书的广告

在图书出版方面具有书业性质的近代图书馆,一般也会选择在图书本身、图书或图书馆专业报刊、行业书目,甚至商业报刊等媒体上对其所出图书进行广告宣传。近代中国书业的广告一般有四种类型,即图书预约广告、新书出版预告、在版销售广告、图书廉价广告[9]。图书馆所出图书的广告类型可比拟书业广告。

图书预约广告,如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在本馆1933年年刊《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第六年刊》卷首、《江苏教育》1933年第2卷第11期、《江西教育旬刊》1934年第9卷第5期、《云南教育》1934年第2卷第12期、《山东教育行政周报》1934年第281期刊载预约广告《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总目发行预约启事》。后来该馆又出版此书目的补编,其预约广告《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总目补编发行预约启事》刊载在本馆1936年年刊《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第九年刊》卷首,其中写道:“本馆图书总目全书二十四册出版以来,风行国内外,备受各界赞许。原数年来购求珍本秘籍,以及新撰巨部为数亦殊可观,乃赓续编纂补编。迄于二十四年底止得书万有余种,勒成十二卷,体例行款一仍前编,内容美富,足为读书之津梁,刻已付印,用特发行预约,每部线装六册,连邮四元,自国庆日起至年底止,来年二月**书,购请从速。”

新书出版预告,如浙江省立图书馆在1943年第3/4期《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上刊载《浙江现代图书文化行纪》等三种新书广告《浙江省立图书馆出版新书》,其中写道:“浙江省立图书馆本年度计划出版书刊三种,为孙延剑之《浙江现代图书文化行纪》,金天游之《金氏图书分类法》及洪焕椿之《图书馆学手册》。以上三书皆已脱稿,预定于六月、九月、十二月先后出版,各界如欲订购可迳函浙**田该馆接洽。”

在版销售广告,即正在销售中的图书广告,如燕京大学图书馆在1931年第14期《燕京大学图书馆报》刊载《东壁知非集》影印本广告《燕京大学图书馆影印珍本崔东壁知非集》,其中有云:“《东壁知非集》一册,中有赋三首,诗一百六十四首,词十四首。兹已由该图书馆影印发售。末附以洪先生跋文一篇,考订其原为未定稿本且谓有诗十九首,词十四首,为东壁手笔所书云云。此书每册定价大洋一元二角,由燕京国学研究所代售,欲得珍本者盍往购诸。”

图书廉价广告,如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曾在《国风》1934年第4卷第9期、本馆1935年年刊《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第八年刊》卷首刊载《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总目》一书的廉价广告,称除特价发售全书外,还可“将各部目分别单售:经部目四册单售五元,史部目五册单售六元,集部目五册单售六元,子部目八册单售八元,以售完一百部为止”;浙江省立图书馆在上海《申报》193547日第4版刊载其1934年出版的《淳化阁帖》廉价广告《宋刻原石精拓〈淳化阁帖〉》,其中写道:“宋刻原石精拓《淳化阁帖》,照孙氏寿松堂原藏宋石精拓,共一百四十余张,定价每部廿四元,特价每部十六元,本年六月底截止(外埠每部加收寄费五角)。”

 

三、出版图书的书评

近代书评是随着近代报刊产生的,具有揭示图书特点、沟通书业信息、指导读者购阅、引导文化趋向、推动学术研究、弘扬出版文化等作用[10]。图书馆出版书籍的书评是近代书评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书评媒体选择、书评作者声誉、书评要素等方面均可比拟书业书评。例如,国立北平图书馆1933年出版的《楚器图释》影印本书评,一篇由近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经学家戴家祥所撰,刊载在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经济学术性刊物《政治经济学报》1935年第3期《书评》栏目;一篇作者署名为“舍”的刊载在世界文化合作中国协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图书季刊》1934年第4期《新书介绍》栏目。这两篇文章都具备书评的基本要素,不仅有撰写背景、内容概要、书籍篇幅等介绍,更有著者(刘节)、出版者(国立北平图书馆)、定价(三元)等该书的基本信息,其中《图书季刊》的那篇书评文末,还附有原书作者刘节的简介。

一般的书评按写作形式分,主要有论文式书评和序跋式书评两种。中国近代图书馆出版书籍的书评,除了上述论文式书评外,也有序跋式书评。例如,柳诒徵为范希曾编、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1931年出版的《书目答问补正》一书撰写的序言,可谓该书的书评,其中写道,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在光绪初足为学人之津逮者,至晚近则病其漏略矣。郋园批校增辑之三四本未印行,**笺补亦不广,希曾所辑最后而较备”;陈训慈为陆祖谷编、浙江省立图书馆1932年出版的《浙江省立图书馆善本书目题识》所撰写的跋文,可算是该书的书评,其中有云:“善本书目题识……所录诸书,先著其书名、卷数、撰人,而于考订版本尤能出以融变……仲襄先生曩赞馆务,既编次善本书目,更详按诸书之版式内容,择录其序跋印鉴,考定其刊本年代,以著于册。虽未竟全豹,且间有舛失,而穷搜冥撢,赴以勤谨,亦足以备书录而质同好矣。”上述序跋式的书评,除在所序跋图书卷首或卷末刊载外,也在相关期刊上刊载,如柳诒徵撰写的《书目答问补正序》刊载于《国风》1934年第4卷第9期上,陈训慈撰写的《善本书目题识跋》刊载于《浙江省立图书馆月刊》1932年第1卷第10期上。

 

四、出版图书的呈缴

图书馆出版图书的呈缴也是其书业性质的一种表现。我国图书呈缴本制度最早施行于南宋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11]。晚清民国时期,尽管在正式颁布的图书馆法律法规中未对呈缴本做出规定,但出现了一系列与呈缴本制度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如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件专律》、1914年北洋政府的《出版法》、1927年南京****大学院的《新出图书呈缴条例》、1930年南京****教育部的《新出图书呈缴规程》、1944年****的《修正著作权法》[12],甚至有专门针对图书馆出版的图书呈缴法规。例如,1934年南京****教育部针对图书馆的出版物特颁训令(教育部教字第三九〇九号),其中有云:“各省市公立图书馆,近年以来,刊行文献古籍或其他刊物甚多,此项刊物,查照图书呈缴规程,应在呈缴之列。”[13]中国近代各图书馆出版的图书,不少依律、依规缴送。例如,1942年四川大学图书馆修整馆藏的前尊经书院、锦江书院“书版廿五种,计万余张,书亦印成,分呈中央及预约发行”[14]。中国近代图书馆呈缴其出版的图书,除了具有让其出版物接受是否有违法的检查或取得所出图书的著作权保护,建立国家级馆藏、编制国家书目、保存国家民族文化等意义外,更是其履行作为图书出版者之法定义务的一种程式。

 

五、结语

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图书出版,在不少方面具有近代书业的性质。它是中国近代出版业的一定补充,也是近代出版史和近代图书馆事业史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数字化时代,基于“出版是生产和传播文献、音乐或者信息的过程——使信息让广大公众获取的活动”这个关于“出版”的宽泛定义,许多图书馆工作可被称为或理解为“出版”[15]。当今我国图书馆尽管不能像近代图书馆那样进行传统的图书出版,但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图书出版仍有一定的历史镜鉴作用,因为它与当今可视为“出版”的图书馆工作,在学术传播、文献保存、经费危机应对等价值取向方面是相通的。关于中国近代图书馆图书出版的价值取向,笔者将另文详述。

 

 

参考文献



[1]王细荣. 从文献统计看中国近代图书馆的图书出版[J].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17, 35(1):112-123.

[2]《浙江图书馆志》编纂委员会. 浙江图书馆志[M]. 北京:中华书局, 2000:156-157.

[3]浙江省立图书馆辅导组. 浙江全省图书馆概览[M]. 3. 杭州:浙江省立图书馆, 1935:49.

[4]周建文, 程春焱. 江西省图书馆馆史:19202010[M]. 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0:337.

[5]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育处编审委员会. 军制学摘要[M]. 成都: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育处图书馆, 1939:版权页.

[6]国立北平图书馆出版书籍目录[J]. 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 1936, 10(6):92.

[7]平保兴. 晚清日本图书馆学译介研究[J]. 国家图书馆学刊, 2013, 22(6):76-79.

[8]北京图书馆. 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 综合性图书[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5:211.

[9]吴永贵, 孙博祥. 民国时期书业广告的类型[J]. 出版科学, 2009, 17(5):97-99, 96.

[10]吴永贵. 中国出版史:下册近现代卷[M]. 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 2008:316.

[11]吴珹. 中国的世界之最[M]. 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1989:78.

[12]韩淑举. 我国近代呈缴本制度探析——以民国时期颁布的呈缴本相关法律法规文本为中心的考察[J].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1(6):32-39.

[13]青岛市教育局公函第一八六号[J]. 青岛教育, 1934, 1(12):12.

[14]孙心磐. 整理川大旧藏书版记[J]. 国立四川大学校刊, 1943, 15(5/6):14.

[15]张佳. 一本嵌入学术出版知识的读本——评《文献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第五版)》[J]. 图书馆杂志, 2016, 35(10):107-112.

 

本文原载《出版发行研究》2018年第1期,原文链接:中国近代图书馆图书出版的书业性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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